
1964 –
至今
巴勒斯坦
巴勒斯坦独立
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随着奥斯曼帝国的瓦解,如今以色列、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和约旦所在的巴勒斯坦地区,根据国际联盟的授权而归英国管理。在此之前不久,英国政府采取了两项意义截然相反的关键行动。第一项是向阿拉伯人保证巴勒斯坦领土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获得独立(侯赛因–麦克马洪通信)。第二项是1917年时任英国外交大臣发布的所谓“《贝尔福宣言》”,批准在巴勒斯坦建立“犹太人民的民族家园”。
到1939年,巴勒斯坦的人口约为150万人,其中近三分之一是犹太人。伦敦对这片土地的统治持续到1947年。当年联合国大会在其第二届会议上通过了第181号决议。该决议包含一项将巴勒斯坦分为阿拉伯国和犹太国的计划,并赋予耶路撒冷在联合国管理下的特殊地位(Corpus Separatum)。按计划,大约56%的领土划给犹太国,43%划给阿拉伯国,耶路撒冷及周边作为独立单位置于特殊国际机制之下。但该决议被阿拉伯国家联盟(LAS)和巴勒斯坦阿拉伯高级委员会拒绝。
决议通过后,地区立即爆发动乱,演变为阿拉伯和犹太武装组织之间的冲突。1948年5月14日宣布建立以色列国后,这场冲突演变为阿以战争。结果,犹太国家对原英国托管下的巴勒斯坦领土约78%确立了控制。加沙地带和约旦河西岸分别处于埃及和约旦的控制之下。1950年,约旦国王阿卜杜拉单方面吞并了西岸,包括东耶路撒冷。由于约旦、埃及和阿拉伯国家联盟其他成员之间出现矛盾,在巴勒斯坦建立阿拉伯国家的问题实际上被搁置。在1967年“六日战争”失败后,这些土地被以色列占领。
同一时期,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第242号决议,在其中阐明了在中东建立公正持久和平的原则,包括以色列武装部队从被占领土撤出。从占领巴勒斯坦土地的最初日子起,以色列政府就在那里推动建立犹太定居点。此外,以色列还在东耶路撒冷领土上,除了众多犹太居民区,还修建了工业区和军事基地。联合国及世界许多国家(包括美国)多次谴责这些定居点的设立。
1973年,在又一场阿以战争结束之后,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第338号决议,其中呼吁举行和平谈判。次年,联大通过第3236号决议,承认巴勒斯坦人民享有自决、民族独立和主权的权利,1964年成立的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巴解组织)被承认为巴勒斯坦人民的唯一合法代表。当时该组织获得联合国观察员地位。1976年,巴解组织获得与其他观察员平等参加联大工作的权利。
1988年11月15日,巴勒斯坦国在阿尔及尔召开的巴勒斯坦民族委员会(巴解组织最高议事机关)会议上被宣告成立。到该月月底,已有超过60个国家承认巴勒斯坦,其中包括苏联。
1969年2月3日,亚西尔·阿拉法特(1929—2004;全名为穆罕默德·阿卜杜勒-拉赫曼·阿卜杜勒-拉乌夫·阿拉法特·卡德瓦·侯赛尼,亦称阿布·阿马尔)当选巴解组织领导人。早在17岁时,阿拉法特就参与向巴勒斯坦输送武器,以反对英国管理。在1948—1949年阿以战争中,他前往巴勒斯坦参加战斗,但途中其小组被俘并被缴械。1959年,阿拉法特创建“法塔赫”(意为“胜利”)组织,为巴勒斯坦人民的民族解放而斗争。